TVBS.COM.TW網站使用協定

1、歡迎進入TVBS網站,在網友盡情漫遊於本網站前,請務必詳閱此一使用協定,了解漫遊本網站的遊戲規則,以確保諸位自身的權益。

2、本網站係由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之規劃,提供本公司的各項資訊及服務。當網友按鍵進入瀏覽或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網友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協定的規定。如網友對於本使用協定的內容感到無法接受,或者網友所屬的國家或地區與本使用協定的規範有所衝突時,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擾,網友有權離開或隨時停止瀏覽本網站。

3、本網站所提供的新聞資訊、使用的軟體或程式以及網站內所有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係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或其他權利人依法享有智慧財產權權利的範圍(此處的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還請網友加以尊重,以免引發爭議。

4、網友於自由瀏覽本網站時,得依據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律規範,於個人與非商業的使用目的限度內,下載本網站的相關資訊。但非經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授權,網友請勿逕自散布、重製、傳送、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者以公開或商業的目的,使用本網站的任何內容。若網友欲引用或轉載前開新聞資訊、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請直接E-Mail 至service@tvbs.com.tw或逕與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業務部接洽,聯絡電話:(02)2356-8961轉1349,以依法取得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授權。

5、網友如違反前二項的規定,或任意修改本網站的內容,皆可能構成智慧財產權的侵害行為。如此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就有權利依智慧財產權各相關法令,行使保護權利之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等損害的賠償)。

6、網友可能自本網站,連結至其他業者或個人所經營的網站或資料庫等,然此不表示本網站與該他網站間具有任何關係,其應自行為其所提供的資訊及服務負責,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於連結的結果及其內容,不擔保其妥當性、可靠性、即時性、有效性、正確性及完整性。網友於進行連結時,應瞭解本網站無法控制及預測連結的結果與內容;基於電腦運作的可能結果,諸位也許會檢索、連結到一些令諸位厭惡或不需要的網站,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此礙難負責。

7、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於網友經由本網站連結至其他網站而下載的軟體或資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諸位應於下載前,自行斟酌與判斷前述軟體或資料的妥當性、可靠性、即時性、有效性、正確性、完整性、價值高低及是否侵害他人權利,以免引發爭議;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於網友因前開從其他網站下載行為所引發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8、本網站所刊登的廣告,所有內容、文字與圖片的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均係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的供應商所設計與提出。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的正確性與可信度負任何責任,網友請自行斟酌與判斷。

9、本網站提供諸位發表言論的園地(包括「線上論壇」等),網友可針對新聞時事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亦可與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的記者進行線上對談,網友的高見都將公開於本網站中,供他人任意閱覽及討論。

10、網友於發表言論時,請留下真實的姓名及電子郵政信箱,並請理解網友應對自己的言論負完全的責任。請勿藉由本網站發表任何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包括但不限於隱私權、名譽權)的言論,並請網友自負言責。

11、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會依據「保護網友的網路隱私」的規定,確保網友的個人資料隱私。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會定期整理網友發表
的言論,但並無法確保網友所發表言論的真實、正確以及合法性,對於可能違法或引起爭議的言論,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茲保留刪除、編輯的權利。請網友於發表言論之前,務必詳閱「討論須知」的相關規範,.網友一旦在本網站上發表言論,就視為已經同意受到拘束。

12、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於網友使用本網站或經由本網站連結的其他網站而取得的資訊或建議(包括但不限於,商務、投資理財、醫療、法律等方面),不擔保其絕對正確。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有權隨時修改或刪除前述的資訊或建議。網友利用該等資訊或建議前仍應請教專業人員針對網友的情況提出意見,以符合網友個別需求。

13、本網站所提供線上民調的主題,供網友投票表達意見,網友於投票時,還請遵守投票區的指示以及本使用協定的規定,以瞭解自己的網路民權。

14、任何經網友自願或主動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網站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檔案等),視為網友已將該等資訊的智慧財產權授權予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並同意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前述資訊。.網友並應保證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訊,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

15、網友如違反前款規定,或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如因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前揭資訊而受到侵權的指控,網友應確保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不致因而受到名譽或財產上的損害,否則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除依本使用協定第20條的規定,主張網友應負的賠償責任,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並得進而依據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行使保護權利之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等損害的賠償)。

16、本網站為解決網友於使用時的困擾,特提供「服務信箱」的服務,提供各種疑難雜症的解決建議。不過,網友應瞭解此等建議僅針對一般性的使用問題,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並不保證此等建議可以有效並正確地解決個別的電腦突發狀況,亦不保證服務信箱中提供的連結下載的內容不致侵害諸位或他人的權利。鑑於網路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於提供前述資訊或建議有隨時編輯、刪改、修正的權利。網友於採用相關建議前,應視個別的系統需求,請教專業人員,以利使用瀏覽。

17、網友可能透過本網站連結至其他網站進行商品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網友若因此與該等廠商或個人進行交易,各該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僅存在諸位與各該廠商或個人間,與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無關。網友於訂購、締約前應事先詳細閱覽相關說明,充分了解各該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的品質、內容、運送、保證事項與瑕疵擔保責任等事項,以保權益。諸位因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所產生的爭執,應向各該廠商或個人尋求救濟或解決的方法。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不介入諸位與廠商或個人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對於網友所獲得的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恕難負責,網友不得因此對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有任何主張。

18、網友若透過「TVBS購物網」進行前述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將依據該網站的「會員守則」等相關規定向網友負責。

19、網友如欲於本網站刊登廣各,無論個人、公司或商號,均應依據「刊登廣告」的相關規定,向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申請刊登,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廣告主提供的廣告內容、文字與圖片的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有審查及刪改權利,廣告主應保證其合法性、正確性及可靠性。若因而造成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任何商譽及實際上的損失,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除依本使用協定第20條的規定以及各相關法令行使保護權利之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等損害的賠償)。

20、網友以按鍵進入本網站之方式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諸位所在地的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的國際慣例。

網友以按鍵進入本網站之方式同意並保證,不透過使用本網站的行為,進行任何可能造成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受損的行為,其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A.傳輸、散佈電腦病毒;
B.侵入電腦系統;
C.竄改網站內容;
D.侵害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E.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網站上;
F.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提供虛假不實、引人犯罪的訊息或廣告;
G.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足以侵害他人權利的資料於本網站;
H.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的保密義務;
I.其他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對於任何違反本導引規定的人,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得依本使用協定的契約關係及相關法令行使權利。本網站並得隨時不經通知拒絕或終止網友使用本網站的權利。

任何違反本使用協定規定的人,對於第三人因而向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主張侵害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著作權或所有權等)時,除應依前款的規定負其責任的外,並有義務依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的要求,提供一切有用的訊息、協助及授權,以評估、抗辯或平息此一主張。

21、網友應瞭解本網站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而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TVBS)對於因而造成諸位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雖深感遺憾但礙難負責。

22、本使用協定的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使用協定有關的爭議,均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不包括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而應適用外國法律的規定)。本使用協定的任何爭議,均應依中華民國仲裁法,由台北市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解決。

版權所有: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權利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2002 TVB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設計規劃:TVBS多媒體中心
TVBS.COM.TW網站使用協定